02-17
2017
王某某贩卖毒品案,一审无期、二审改判十五年 靳志斌、李凯丽辩护
小昭律师
点击数:
代理律师:
办案单位: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
涉嫌罪名:贩卖毒品罪
王某某贩卖毒品案,一审由靳志斌、李凯丽律师辩护,对于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一审法院没有采纳,判处王某某无期徒刑。案件上诉后,继续由靳志斌、李凯丽律师辩护,最终山西省高级人民采纳辩护律师辩护观点,将无期徒刑改变为十五年。
办案单位: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
涉嫌罪名:贩卖毒品罪
一、一审判决裁选。
二、二审判决裁选。
二、二审判决裁选。